红网张家界站8月2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红) 记者8月26日获悉,8月21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市纪委《关于舒基欣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舒基欣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群众举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线索,2015年6月28日,市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并报市委批准,对舒基欣(已退休)立案调查。
经查,舒基欣在担任张家界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多次收受贿赂,数额较大。调查中还发现舒基欣其他涉嫌犯罪线索。舒基欣的行为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损害了党的形象,社会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