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实行“一案三查”追责机制 深化作风建设
永州新闻网
 
08-25 17:32

永州新闻网8月25日讯(通讯员 莫兴满) 今年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实行“一案三查”追责机制,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该县县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建立面向领导班子和个人的追责机制,对发生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用铁的纪律和高压态势,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转变。今年上半年,该县在对20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的同时,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追责。如今年5月,县纪委监察局在“四风”问题专项督查中发现,县二中教师廖诗明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儿子操办婚宴,根据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对廖诗明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收缴其违规收受的礼金8060元上交县财政,并由县二中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县二中校长杨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对其给予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