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州委及州扶贫办要求,永顺县2015年度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对象必须符合以下五个要求之一:
1.享受农村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2.学生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系残疾人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3.父母双亡的孤儿大学新生。
4.家庭遭大灾或者家庭成员遭大病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5.父母一方丧偶的农村单亲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通过团县委及县扶贫办、县救助办的逐一摸底,特将第一批扶贫助学名单公示如下:
遵循不重复救助原则,通过别的途径已经被救助的,不再被救助。
公示时间:2015年8月20日-26日
举报电话:0743-5222444 0743-5222446
共青团永顺县委员会
永顺县扶贫开发办
永顺县教育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