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正前方这栋两违建筑,要被罚款102万
红网耒阳站
 
08-25 14:52

红网耒阳站讯 从市政府出来,放眼正前方,有一道“风景”非常刺眼,而且肯定会让你印象深刻、难以忘怀——有栋单瘦的房子高高耸立,像是一把尖刀,插在政府正对面。

第一反应,这应该是两违建筑吧?

毕竟在市政府特别重视城市建设规划、重拳打违铁拳拆违的今天,在市政府眼皮底下、这样夸张的建法,实在是太稀罕、太高调了。

那么,它到底由何人所建、是不是两违建筑、怎么建起来的、为何屹立至今?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远看就像一把刺眼的刀)

不仅违法,还有消防隐患

这栋建筑,位于蔡子池办事处梅桥4组。记者打听到,建房的是住在梅桥4组的陶某三兄弟,2012年7月开始开工。

“两违建筑”,是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建筑。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窗口了解到,直到目前为止,陶某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陶某未经该局许可,擅自在该地进行住宅楼建设,属于未批先建。

(其后方、左方、右方均被完全封死,存在消防隐患)

记者调查了解到,该栋建筑已建成十五层钢混结构二级住宅楼,占地面积为245㎡,违法建设面积达3675㎡。

而且,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市规划局测量认定均表明,该住宅楼周边间距无法满足消防要求与规划技术规定,存在安全隐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对规划消除实施影响。

多次执法“然并卵”

既然是违法建设,它又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目前已建到15层)

市规划局执法大队提供给记者的部分文件资料和视频资料显示,最早的一次规划执法是2013年8月14日(已建12层),当天下达了《规划监察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陶某立即停止建设,并剪断了升降机电线、暂扣了部分施工设备。此后,2013年9月25日、2013年10月6日、2013年11月7日、2014年1月17日,该局均对陶某下达了《规划监察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

该局2013年11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没收陶某八层以上建筑违法收入744800元,并处罚款223440元;2014年5月8日,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陶某15日内自行拆除九层以上建筑,并处违法建筑面积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55860元。

然而,这一切似乎没有什么作用,这栋建筑依然在“顽强生长”。2014年4月,这栋建筑最终“顺利”建到了15层。

该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被处罚人自行拆除已建违法建筑,但被处罚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自觉履行;虽然多次采取断电、暂扣施工设备设施等停工措施,但业主仍利用早晚、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继续违法抢建。

行政执法没有作用,之后的强制执行也没有结果。该局2014年8月22日向市人民法院递交的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显示:“因陶某未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履行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特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追缴被申请人陶某的共计违法建设罚款1024100元。”

记者了解到,虽然行政处罚决定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确凿无疑,但至今陶某依然没有被强制执行,没有上缴罚款。

强制拆除一拖再拖

这样“顽固“的两违建筑,相关部门该怎么处理?

记者了解到,此前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耒阳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中,对两违建筑的处置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相关部门报告市查违办,再由查违办移交相关部门组织采取查封施工现场、依法强制拆除等措施,并通知供电供水企业停止供电供水。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城市规划区范围建设用地内的,由规划局查处,属地街道办事处或园区实施拆除。未审批项目需依法拆除的,由市政府授权属地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组织拆除。

2014年8月19日,市规划局向市政府提交报告,请求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对部分违法建设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或者强制拆除,其中就包括陶某这处建筑,但之后强制拆除没有下文。

今年6月份,蔡子池街道办事处向市政府提请强制拆除辖区内5栋违法建筑,其中就包括陶某这处建筑,并制定了相应的行动方案。但2个月过去,强制拆除依然还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