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站讯 近日,娄星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了一起因小孩被电击身亡、亲属追索赔偿款的案件,拿到胜诉判决书的受援人颜某夫妇相拥而泣,在娄星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终于为其不幸早夭的儿子讨回了公道。
颜某夫妇系冷水江人,携全家老小共6人来到娄底谋生,一家人租住在娄底火车站附近一个狭小的门面。2014年8月1日,夫妇二人年仅7岁的小儿子颜某某在与两个小孩玩耍的过程中,不慎在火车站站前某门面与某活动室大门不锈钢的夹缝中摔倒,被带电的卷闸门电击晕倒,抢救无效身亡。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组成了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为这是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事发地的房主梁某要对房屋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安全意识缺乏,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颜某夫妇系受害人颜某某父母,对颜某某的监护不到位,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颜某夫妇找到梁某要求赔偿,梁某却以房屋已租与他人,且空调水电全部系承租人自行安装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被悲伤和怒火侵袭而失去理智的颜某听闻此言,召集亲属强占了房主房屋,并迫使梁某的租客全部搬离。
与此同时,颜某夫妇及亲属为此事各处上访。娄星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此事后,主动与颜某夫妇联系。在征得颜某夫妇同意后,为其指派了娄星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承办该案。梁律师接受指派后,会见了当事人,了解了案件后,认为根据相关事故调查组出具的报告颜某某系电击身亡无疑,且报告明确了责任划分,房主梁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故应对颜某夫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确定诉讼方案后,梁律师依法向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7月1日,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过程中,双方对梁某就颜某某之死是否有过错、梁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颜某夫妇的损失金额争议不休。梁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调查报告及公安局出具的死亡原因证明,并提供了赔偿依据及费用发票等证据。8月4日,法庭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梁某赔偿颜某夫妇因该案遭受的各项经济损失42.23万元。(通讯员 李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