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被列为永州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
红网零陵站
 
08-24 15:21

红网零陵站8月24日讯(通讯员 陈小平 何福君)根据《永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永水安〔2015〕9号),零陵区被列为全市2015年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唯一试点。

本次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是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基层执法体制建设,实现执法重心下移,依法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试点成果将与绩效考核和“芙蓉杯”评比相结合,作为今后每年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将着重抓好执法全覆盖、信息渠道、执法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装备建设、激励机制、部门联动等六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