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兴站讯 今年来,资兴市积极探索开展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监督试点工作,通过创新决策监督、人事监督、财政监督、组织监督等“四大监督”,不断强化用权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纪委依法监督、敢于监督的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廉洁资兴建设。
一是创新决策监督,重大决策更加规范透明。该市把廉政风险防控引入市委市政府决策全过程,从制度建设入手,先后出台《重大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等30余项制度,强化决策风险先期排查和自我防控,着力规范决策的权限、对象和流程。在重大决策中,实行调查研究、提出议题、征求意见、论证评估、集体决策“五步骤”和决策内容、执行过程、落实结果“三公开”。严格实行“分管领导提出议题、班子成员逐一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会议投票表决”的决策模式,视情况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人员列席旁听会议,并对决策过程如实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报市纪委备案。同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对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的,及时进行纠错,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实现了重大决策规范化、公开化。
二是创新人事监督,选人用人更加民主准确。制定《纪委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干部人事任免交流决策职责的监督意见(试行)》,对党委拟提拔、交流的干部人选,实行多种方式提名,常委会、全委会实名票决,纪委全程监督,选任全程纪实,组织部门在提拔人选考察酝酿之初,市纪委介入参与监督、进行廉政审查。其中,对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市直单位纪检组长人选的提名,由市纪委初始提名并商组织部上报市委。对新提拔人选,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廉政考试、干部任免结果报纪委备案、选人用人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处级干部提拔任职的,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纪委廉政“双审查”制度,提高了干部选任的民主性、准确性。
三是创新财政监督,限权用钱不再“任性”。制定《市纪委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三资”处置和重大项目建设决策职责的监督意见(试行)》《大额专项资金使用拨付管理办法和公开制度》等制度,对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本级财政单笔支出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性综合金额500万元及以上资金(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商财政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进行公开公示。市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掌握项目审批权、资金分配权等职能部门及其分管领导的监督,要求相关承办部门及时将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市纪委备案,市纪委视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问题,确保用钱不再“任性”。
四是创新组织监督,保障纪检机构敢于“亮剑”。为增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该市拟改革完善市直机关单位纪检组派驻制度,将涉及资金、项目、人事等重要事项的财政、交通、住建、教育、卫生、水利、林业、人社等8个部门的纪检组长连人带编划转到市纪委,强化市纪委对上述部门派驻纪检组的人、财、事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为派驻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撑腰壮胆,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的制约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扩大同级监督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