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18家房企因不良行为被"点名"
株洲晚报
 
08-24 09:37

株洲晚报8月24日讯近日,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领导小组公布了我省二季度房地产企业提示信用信息、警示信用信息情况,我市有17家房企因不良行为记录被“提示”,1家房企被“警示”。

违规代收房屋维修资金我市多家房企被“提示”

在这18家被点名的企业中,株洲天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株洲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因开发的项目未按合同要求交房,引起群体上访而被“提示”;湖南德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泉盛置业有限公司等11家房企因代收业主的房屋维修资金后没有及时缴存到市维修资金专户,存在拖欠或挪用等现象而被“提示”;还有部分企业存在违规预售、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擅自将房屋交付使用等原因被“提示”,醴陵市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参加资质年度核查被“警示”。

信用较差的企业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将受限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为一年一评,并实施动态管理。凡年度内存在3条提示信用信息,或1条警示信用信息,或信用等级为D级的本省房地产企业,将被列入“湖南省房地产市场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年度内存在2条提示信用信息,或1条警示信用信息,或信用等级为D级的外省入湘房地产企业,将被列入下年度“湖南省房地产市场不受欢迎单位名录”。信用较差的企业,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将受到限制。其项目资本金、预售审批将受到严格监控,房地产主管部门还会到企业实地进行检查,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不超过6个月),同时不得承接经济适房、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相关链接】

由业主直接缴存到银行

房屋维修金,开发商不得代收代缴

记者注意到,株洲被点名的18家企业中,有11家开发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显示为:代收业主的维修资金后,没有及时缴存到市维修资金专户,存在拖欠或挪用等现象,经业主及株洲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催缴,仍未缴存到位。

据市房产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商、物业公司都不能代收代缴房屋维修资金。“不良开发商以代收维修资金为名,收取业主的钱后,却不及时交存到管理中心,挪用甚至私吞,属于违法行为。”上述负责人介绍,市房产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没有执法权,如果开发企业存在这类行为,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向收款人追回资金。“即使开发企业已经注销,也可以向企业当初的法人代表追责。”

上述负责人还提醒市民,在办理商品房交房手续时,开发商应出具房屋维修资金缴款通知单给购房人,购房人凭缴款通知单直接到规定银行的任一网点交存。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市房产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电话28686944。

被点名的房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