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8月22日讯(记者 陈红军 通讯员 邓雅)8月21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获悉,根据中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出台实施。这意味着我市公租房与廉租房“两房”正式并轨,将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改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
意见指出,“两房”并轨的基本原则就是把廉租住房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改变过去“非保即退”的模式,采取层级渐退的柔性人性化退出机制。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设置了退出过渡期。
意见明确,“两房”并轨之后,将统筹保障房源,将廉租住房统一并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对象梯度保障,即将廉租房、公租房保障对象进行整合,保障范围包括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统一申请审核,整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实行差别租金管理,根据不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金实行合理分档、差别化管理和租金优惠政策。
“与之前政策相比,‘两房’并轨政策更加人性化。”该局有关负责人给记者举例,比如一位企业下岗职工在退休前收入水平符合廉租房的准入门槛,但退休后社保发放的退休金相比退休前提升一些,不再符合居住廉租房保障的标准。按照“两房”并轨之前的规定,该企业下岗职工就要退出廉租房,从而面临无房可住的尴尬。“两房并轨”管理后,由于采取梯度保障的原则,该下岗职工仍可享受住房保障,可以继续承租原住房,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