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22日讯(通讯员 邹太平 黄首记 记者 乔伊蕾)近日,娄底市涟源市石马山镇柏杨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新平,原村主任刘四桂、原秘书张细华等村干部,因被查实存在以工作补助名义侵占受灾理赔款等违反财经纪律、廉洁自律规定问题,分别受到涟源市纪委相应党政处分。
今年以来,娄底市出台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各乡镇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向县市区委书记、纪委书记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该市对县市区实行查办案件目标管理,问题线索以上级管理为主,力求消灭办案空白乡镇,加大了对基层村官故意刁难、索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雁过拔毛”式腐败的查处力度。今年1至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69起村官腐败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为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问题,娄底市不断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将从事纪律审查工作人员人数提高到全员人数的70%以上,还举办了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同时,整合财政、审计、经管、检察等资源,采取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和交办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此外,娄底市纪委共向5个县市区和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交办村级突出信访问题18件,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挂帅出征,每人组织协调处理好一件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