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站讯 8月20日,新化县召开2015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各乡镇、场办行政正职、分管领导、农安站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40余家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地、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前段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会议强调,要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属地管理责任,将监管责任量化落实到岗到人,将监管任务细化落实到农药经营门店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生产基地,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要充实监管力量,配强配齐乡镇农安站监管队伍,村组100%设立村监督员、组协管员。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满足工作需要。要依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质量安全内部管控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要完善监管机制。要健全监管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加强对农资门店、生产基地等责任主体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例行抽查和监督抽查频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检查记录、监管名册、会议记录等资料。要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诚信主体,完善信用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上市前须经自检或当地监管站抽检,检验合格后方可出运出售。农业部门要指导各生产企业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标准化水平。要加强农业品牌化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培育发展一批品牌企业、品牌产品。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科普资料、组织知识竞赛、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开办宣传专栏专刊等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不断浓厚全社会“关心健康、关爱生命、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通讯员 鄢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