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8月21日讯“今后我一定诚信为本,再也不戴‘老赖’这顶帽子了。”8月19日,在司法强大压力下,株洲县渌口镇李某向农村信用社偿还了5年前借下的贷款,甩掉“老赖”帽子。
2011年10月,李某因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以3处房屋产权为抵押,向当地信用社借款63万元。两年期限过后,信用社向李某多次追讨无果。去年,株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李某告上法庭,该县法院判决李某应偿还借款本息共7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依然无动于衷。今年5月,法院向李某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限期偿还,否则将对其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迫于法律威慑,李某最终偿还借款本息共80万元。
今年5月来,株洲县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有还款能力但屡催不还、信用意识差的“老赖”,采取依法起诉、依法追偿等措施进行强制清收。县法院设立绿色通道,对立案、保全、执行快速反应,加快审结速度。
目前,该县法院共受理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4件,申请执行标的2266万元,执行案件中已为县农村信用联社收回不良贷款17笔,金额6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