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将盘底国有资产 无产权资产或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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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5:06

红网会同站8月19日讯(记者 许印文 通讯员 熊燕) 今天,笔者获悉,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会同将开展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拟于10月31日以前完成这项工作并发证。若有关资产不及时登记产权,将视同为无产权资产,县财政可随时收回。

据悉,此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其范围包括三类: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实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及其他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有资产产权归属纠纷和争议的,待产权界定清楚、纠纷和争议解决完毕后再另行办理。

为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县财政局近日将组织专门培训,要求各相关单位事先完成资产盘点、清查和核实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专项审计,再通过《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送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局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