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中心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红网娄底站
 
08-2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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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心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图片来自网络)

红网娄底站讯(记者 谭卫丰)近日,记者从娄底市委常委会上了解到,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改善人居环境,娄底将出台《娄底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娄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至吉星路——长青街——华星路——秀石街——新星北路;南至孙水河;西至甘桂路——谭家路;北至仙桥街。

而在中心城区禁燃区以外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敬老院、图书馆、博物馆、居民住宅区及附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及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等也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需在市中心城区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经公安部门依法许可并予以公告后方可实施。

据介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娄底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规定从重处罚外,还将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