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桂阳站讯 桂阳县国税局积极推行税务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并公开行政职权清单事项18项。同时,以建立行政职权清单管理模式为核心,围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从清权、确权、量权、控权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清权。成立编写权力清单工作组,集中一批业务骨干开展工作。一是开展文件清查。对审批事项所依据的文件进行审核确认,有针对地筛查可能逾权设定或变相设定的审批事项。二是清理职权事项。坚持“清单之外无权力”,对遇到的问题审慎把握,对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依法确权、科学配权、理顺关系的原则,清理现有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或原法律法规依据被废止的行政权力,一律取消。编制行政职权清单和县局管理权责重点清单,形成权力清单目录。确权。完成前期目录清理工作后,将权力清单报送市局和桂阳县政府。同时,该局建立起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和长效反馈机制,及时根据上级发布的行政权力改革文件、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跟踪修订,确保清单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合规性;对本级机关无权限制定的规范性管理措施,及时向上反馈问题,并结合实践需要提出调整建议等。量权。根据《纳税服务2.0》、《征管规范1.0》和《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1.0》等文件,全面落实“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标准化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151项常用涉税事项的受理资料、资格要求、办结时限和投诉监督通过宣传册、公告栏和触摸屏进行公示,让纳税人明明白白办税,有效的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规范了税收业务流程。控权。一是升级流程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升级后的涉税事项共151个,表证单书151份,流程涵盖了绝大多数的征管业务、纳税服务等税收业务,并同步更新了外网的办税指南和表证单书,实现了流程内外网站一体化管理,有效地规范了权力运行。二是健全绩效管理,强化执法过错追究。进一步健全“县局—科室—个人”三级考核体系,将税收执法检查纳入重点考核范畴,将追究结果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有效增强了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三是深化信息应用,提升监督效率。充分利用内控外评系统和执法监督平台等信息系统等开展税收执法监督。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内控外评系统发出预警提示54条有效地实现了税收执法事前预警控制、事中实时提示、事后监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