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8月17日讯 8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官履职评议大会,对该院的首批16名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所有法官均获得称职评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副主任曾再农、王先蒙、谭弘发、代理秘书长万利参加大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具之参会并讲话。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主题,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用5年时间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开展履职评议。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了系列履职评议工作,先后召开动员会、成立评查组,对16名被评议法官的554件案件进行评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组成社会评查组,对16名被评议法官开展社会调查工作,走访当事人和律师,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收集情况。
在当日的评议大会上,首批被评议的16名法官分别从思想政治方面的情况、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四个方面汇报了履职情况。评查组对16名法官的评议结论均为称职,并对法官们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了建议意见。(记者武大为通讯员粟伟实习生郝英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