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零陵站8月17日讯(通讯员 唐顺科 唐小华)近年来,零陵区将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围绕提升执行力,强化措施手段,实行作风建设管理制度与人“面对面”、作风督查责任追究与人“面对面”、作风测评结果运用与人“面对面”,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形成常抓、常新、常态作风建设机制体制。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与人“面对面”。区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结合实际,出台《零陵区作风建设“十个不准”》、《零陵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编制成“口袋书”,印发全区各级各部门,人手一册,便于随时对照学习,常念“紧箍咒”,常打“预防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理事。
作风督查责任追究与人“面对面”。组织开展“人去哪儿了”、“车去哪儿了”、“事干哪儿了”常态督查活动,规范工作纪律、公车管理等日常行为。围绕“三个创建”、项目建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重点督查,盯住不落实的人,瞄准不落实的事,问好不落实的责。对违反区委“十个不准”的行为,既给予当事人责任追究,又给予分管领导责任追究,还给予单位扣减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值;既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又追究单位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今年1—6月,全区共发作风通报25期,作风问责35个单位,责任追究52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3人。
作风测评结果运用与人“面对面”。将作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作风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的,建议区委暂缓提拔重用。每年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民主测评活动,既对各单位整体作风建设情况给予测评,又对领导干部个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把话语权交给人民群众。对测评倒数三名的单位或领导干部个人,分别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作风建设测评倒数三名的,责令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