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宁站8月15日讯 (分站记者 李中 通讯员 陈妍卉)8月12日,新宁县公安部门“7.28”专案组民警日夜兼程,转辗千里,成功将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李某林抓获归案。
2008年10月份左右,新宁县金石镇的马某与回龙镇的李某林、邓某、李某明秘密协商,以极低价租赁到马头桥镇金星村的龙号上山(小地名白毛江)的林地后,在未到任何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流转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山场林地以高价倒卖给长沙市的向某,用于非法开采锰矿,涉案金额高达140万元,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林)地使用权罪。该县公安部门于2015年7月28日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并随即成立了专案组负责侦破该案。案发后,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马某、邓某、李某明相继到案,唯独李某林一直逃亡在外未归,7月29日,该县公安部门依法对李某林采取了刑事拘留,并网上追逃。2015年8月4日,李某林在海南省海口港乘坐渡轮时,被海南省港务公安局抓获,寄押于海南省看守所。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林已被接回并送往新宁县看守所羁押,该案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