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法院宣判一起跨省环境污染案
红网湘阴站
 
08-14 17:20

红网湘阴站讯8月12日,县法院依法对一起跨省环境污染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单位湖北黄冈某药业公司判处罚金170万元,对何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零四个月至一年零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判令被告某药业公司和3名被告人共同赔偿湘阴县环保局因环境污染造成的财产损失及相关处置费用154万余元。(陈中伟 蒋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