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阳站8月14日讯 8月11日,益阳市工商局资阳分局对一家销售侵权“意尔康”皮鞋的超市,依法没收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万元。超市货架上摆放的4双假冒“意尔康”皮鞋,还未来得及销售出去,就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不久前,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青田)向资阳工商分局投诉称,益阳市资阳区桥北一家超市涉嫌销售仿冒该公司注册商标“意尔康”(文字及字母)的皮鞋。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货架上摆放有4双标称为“香港意尔康鞋业有限公司(授权)”的皮鞋,使用了与“意尔康”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及字母,很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该皮鞋是经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生产的真品“意尔康”皮鞋。另据超市称,这4双皮鞋是一年多前积压在仓库仅剩下的几双断码鞋,前不久又重新摆到了货架上。
经意尔康公司鉴定证实,该公司并未授权或许可香港公司生产“意尔康”皮鞋。在查明违法事实后,执法人员认定该超市销售仿冒“意尔康” 知名品牌皮鞋,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该分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超市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