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家蜂箱被盗 搬他人蜂箱“止损”
红网韶山站
 
08-14 11:36

红网韶山站讯  39岁的甄有为(化名)丢了两箱蜜蜂,他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挽回损失——深夜搬走他人的两箱蜜蜂。8月11日,清溪派出所发布消息,由于盗窃,甄有为被行政拘留15天。

甄有为是株洲人,十几岁开始在外学厨,漂泊到了韶山,在这里生活了20余年。他的主业是厨师,副业是养蜂。从2012年起,5箱小蜜蜂成了他的小伙伴。产出的蜂蜜,甄有为自己吃一部分,吃不完的还能卖个好价钱。

今年6月下旬,甄有为丢了两箱蜜蜂。深感气愤的他,在清溪派出所报了警。在等待破案期间,他也没闲着,在市区周边寻找他的小蜜蜂。7月16日下午,甄有为在烈士陵园附近,惊喜地看到了小蜜蜂在空中飞舞。

“周围肯定有养蜂的!”甄有为一路寻觅,在韶山市敬老院后面,找到了两个锁在空调位里的蜂箱。一看这情形,他就知道,蜂箱不是自己的。奈何心有不甘,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凌晨2时许,甄有为拿上撬棍,开车来到白天蹲点的地方。10来分钟时间,他便搬回了两个蜂箱。失主报案后,清溪派出所的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看到了甄有为开车搬蜂箱的全过程。一查车主姓名,他们啼笑皆非,“这不是早一向来报案的甄有为么?”

最后,甄有为被行政拘留15天。民警还告诉他,“两箱蜜蜂正在物价局做物价鉴定,如果价值2000元以上,你还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甄有为这才意识到,还真不该偷别人的蜜蜂来“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