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8月13日讯(记者夏冰 见习记者 万泱华)“陈某去年1月份借了我4000元,到现在都不还,催款时他态度很不好,不得已只得向你们求助了。”8月12日,钟女士打电话向红网湘潭站《民情在线》求助,称她从网上结交的朋友陈某借钱不还,而且她催款时陈某态度很不好。湘潭在线民情记者调查时得知,陈某表示可以在本月内还清,但钟女士曾到他单位去“闹事”,必须为此向他道歉。
钟女士和陈某是2013底通过某交友网站认识的。钟女士说,当时是奔着交朋友的目的,但是后来并没有深入发展。2014年1月28日,陈某忽然向钟女士提出借钱。“他有车有房,而且有份正经工作,我就借钱给他了。”钟女士说。考虑到跟对方并不是很熟,为保险起见,钟女士让陈某写了个借条。
“借钱的时候他说会很快还给我,可是之后一拖再拖,后来演变到要我去他家搬东西典当抵钱。”钟女士越说越气。刚开始,她向陈某提起还钱的事时,陈某说暂时很困难,不能还钱。于是双方协议,陈某每月给钟女士充100元的话费。“断断续续总共算起来充了1100元,可是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停止充值了。”钟女士说。
钟女士说,在刚认识陈某时了解到他家情况并不差。“4000元说起来并不多,但是他一拖再拖,这就是人品问题了。”钟女士说。
8月12日,鉴于陈某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脱,钟女士便来到陈某的工作单位找他,发现陈某并没有在单位,她向单位领导询问陈某的去向,那位领导说陈某外派出去了暂时不在单位。钟女士说,那位领导透露曾见过几个人到单位找陈某,似乎也是因为欠钱的事。
随后,湘潭在线记者通过电话与陈某取得了联系。陈某承认向钟女士借钱且没有还清,而且说“我现在就是没钱,不然,让她去我家拿东西当!”陈某说可以向钟女士保证“尽量”在本月内还完钱,但是钟女士必须先写一份书面道歉信,对擅自去他单位“闹事”的事情进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