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成专车属非法营运 常德市客管处:将依法管制
常德晚报
 
08-13 16:29

常德晚报8月13日讯 7月27日,常德晚报以《“滴滴专车”,你约不约?》为题,报道了“滴滴专车”预计8月落户常德的消息。近日,“滴滴专车”在常德进行推广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计划在常德的1000个私家车司机名额现在只剩100多个了,这1000台私家车真的能以“专车”的名义在常德合法营运吗?

对此,市城区公共客运管理处副主任明洋称,他与出租车管理科的工作人员特意对常德的“滴滴专车”展开了调查,发现常德的“滴滴专车”业务是由常德红运汽车租赁公司和“滴滴专车”软件联合开展,而常德红运汽车租赁公司只负责在常德推广专车、招募司机和车辆,“车龄必须在5年以下,驾驶员必须具有1年以上驾龄,还要购买一定额度的保险”,这些相关资质和要求则由“滴滴专车”总部审查。他表示,“相比出租车司机的标准,‘滴滴专车’的准入门槛过低,将给乘客带来安全隐患。”

市客管处主任林卫军称,按照现有制度,政府部门并没有放开对出租车数量和价格的管控,为了乘客的安全,“滴滴专车”进入市场必须管控。“只要非营运性质的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客运服务的,就属于非法运营。”

一般情况下,普通出租车和专车团队中的租赁用车均属于营运类车辆,一旦发生意外伤亡,唯有购买了乘客附加险的车辆,乘坐者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明洋提醒,根据现有的保险条款,以“专车”名义运营的私家车即便购买了乘客附加险,经查实属于非法营运的,那么乘客所遭遇的伤亡和损失,保险公司也有权拒赔。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如果公民出行明知是非法运营的“黑车”仍选择乘坐,在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及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进行一定的确认下,有过错的公民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乘坐出租车时发生意外事故,消费者不承担责任。

因私家车的资格审查不在常德,相关的安全和服务要求都没有统一的标准,且这些车辆是以一种约租车的方式出现在市场,加大了监管难度,如何加强对“滴滴专车”的监管成了全国各地的监管难题。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林卫军建议,对“滴滴专车”的监管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将移动互联网的专车服务纳入监管体系,同时制定严格的服务标准与保护个人隐私的安全措施。(记者何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