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迎“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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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1:02

红网慈利站8月13日讯(通讯员 艾伟 陈云) 8月8日至12日,国家林业局贵阳专员办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对慈利县2014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了为期五天的检查。慈利县领导高靖生、覃业成陪同参加检查。

在慈利县林业局召开的情况汇报会上,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慈利县2014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汇报,并与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办、人社等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随后,检查组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随机抽取了二坊坪、通津铺两个乡镇,分成两个检查组进行现场核查。

为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客观公正评价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国家林业局自2011年起对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开展年度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应用情况。慈利、江永、永顺三个县今年代表湖南省迎接国检。2014年,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主要考核指标目标全部实现,森林覆盖率达64.96%,超过目标值0.2%,森林蓄积量达到647万立方米,超过目标值21.031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246530公顷,超过目标值560公顷。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我县2014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在巩固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的森林资源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在情况反馈会上,检查组对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指出森林资源的真正效益体现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一是要充分认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加强生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不断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二是要进一步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要做到“三个统一”,即形式与内容统一、过程与结果统一、科学设置指标与实际工作统一,真正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