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8月12日讯 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见朋友受欺负,竟然持刀上前帮忙。近日,乱讲“义气”的王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津市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现年30岁的王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2年8月底才刑满释放。出狱后的王某整天与“江湖”朋友混迹在一起,对家事也不管不问。2014年9月6日晚,王某与朋友肖某等人在津市某酒店喝酒消费。结束之后,先下楼的肖某在酒店大门口与他人产生争执进而引发打斗。随后下楼的王某一见便愤愤不平,冲上去为肖某帮忙。冲突中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被害人刘某左肩部、胸部、腹部连刺3下将其刺伤,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左侧胸腹部及左侧肩部刀刺伤,左侧血气胸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王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