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新对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首席记者刘建强 摄)
陈三新与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
强调:保持清正廉洁 方能善始善终
湘潭日报8月12日讯(首席记者 刘建强) “谁敢拍胸脯保证,我们现在坐在一个会场的人,都能够人人保持清正廉洁、善始善终?”面对湘潭市委书记的发问,会场顿时静默无声。8月11日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三新对全体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县(市)区、经济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谈话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主持。
廉政谈话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发生的一种有效手段,是履行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暂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都对开展廉政谈话有明确要求。
在本次谈话中,陈三新一连给自己出了五个题目,并一一作了解答。
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陈三新说,这是出于职责所系、形势所需和组织关爱,不仅是一种简单提醒,更是一种警示教育,是对干部的关爱和负责。“作为市委书记,我必须对同志们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责,做到在思想上反复提醒,在行为上反复敲打,使大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严格的自律。”陈三新指出,从湘潭近期查处的案件来看,顶风作案不收手、胆敢违纪无敬畏的现象还非常突出。如果贪腐和违纪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就无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就无从保障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与推进。“权利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造福民生,用得不好就会沦为贪腐的工具。”陈三新语重心长地告诫同志们,要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领导干部,要经受得住考验,不要“阴沟里翻船”。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判断湘潭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陈三新说,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必须抓住关键,笃定坚守。他强调,“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下一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握好四点:对照“七个有之”,严格审查政治纪律;对照“五个比如”,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对照“八项规定”,切实遏制“四风”蔓延;对照“两个责任”,不断强化自身职责。
第三个问题是,如何理解和把握“把纪律挺在前面”?陈三新说,目的是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源头治腐。陈三新指出,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和具体抓手,是源头治腐的治本举措,是强化党内约束的刚性规范。他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纪党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点要强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生活纪律。
第四个问题是,如何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陈三新指出,就是要领导干部既挂帅又出征,敢于得罪“少数人”,有打鬼伏魔的坚定决心。他强调,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在其职就要尽其责。要有嫉恶如仇、“舍得一身剐”的勇气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敢于得罪“少数人”,做到敢负责、有担当,舍小我、为大义,严问责、立威严。要形成责任追究的倒逼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第五个问题是,如何使“关键少数”保持清正廉洁不栽跟头?陈三新认为,根本的是要坚定政治定力,端正人生态度,砥砺自己的意志毅力。“在座的各位就是湘潭党员干部队伍的‘关键少数’,你们的人生观念、思想境界、从政态度、工作作风、自律能力都会影响湘潭改革发展的大局。”陈三新强调,作为“关键少数”,要管住管好自己,做到政治信仰不能缺失、宗旨意识不能迷失、人生情怀不能流失、坚定意志不能消失。
胡伟林就抓好谈话精神的落实,推动廉政建设,提了四点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要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带好班子和队伍;要廉政勤政并重,为促进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