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8月11日讯 为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溆浦县司法局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近日,该局就这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四项措施:
一是明确目标。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创建工作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申报、检查,把示范村建设成制度完善、氛围浓厚、文明和谐的典型村。每个乡镇每年至少要申报1个村做为示范点。二是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标准,将创建标准进行细化量化,按照百分制标准逐项量化分值,进行考评考核。三是增强氛围。在创建村建设普法宣传专栏,增强法制宣传氛围,并采用诗歌、格言、警句等形象生动的宣传方式,加强法制宣传、平安建设等内容,满足广大群众不同的法律需求。四是加强指导。联合县民政局,通过实地查阅活动台账、有关会议记录、队伍建设情况、文书档案等文件资料,查看室内上墙制度、服务窗口建设,听取法治村创建工作介绍,走访群众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申报的示范村进行指导协调,使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