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8月11日讯 长沙县安装的8个高清电子监控设备,经验收、审批达到开通条件,电子监控设备主要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监控抓拍的机动车违法图片符合交通违法录入举证要求。
8月1日,长沙县交警大队已开启对8个路段的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将从8月11日零时起对抓拍的违法图片进行取证录入,并作为处罚依据,而此前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车辆只作教育处罚。
新投入抓拍的8个电警监控路段为,板仓路的金茂路口至南山北斗路口段、板仓路的三一路口至金茂路口段、板仓路的特立路至望仙路口段、天华路的开元路至凉塘路口段、北斗路的天华路至星沙大道段、开元路的星沙大道至东一路口段、漓湘路的桂花路至寿昌路口段、漓湘路的星沙大道至东一路口段。
其中,板仓路的金茂路口至南山北斗路口段、板仓路的三一路口至金茂路口段、板仓路的特立路至望仙路口段、天华路的开元路至凉塘路口段将特别针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钟晴 谢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