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一年超限3次将被吊销证照 终身不补
红网浏阳站
 
08-10 11:54

红网浏阳站8月10日讯(分站记者 罗时茂) 继“降围”行动以后,浏阳市“铁拳治超”再放绝招,将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及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车超过本单位车辆总数10%的,将被吊销营运证照。

根据市治超办统计,1月1日至8月5日,已有2辆车有3次违法记录,5辆车有2次违法记录,面临处罚危险。“最有可能一脚踩死超限运输。”执法人员介绍,这是浏阳市首次执行这一规定,其违法处罚可谓“史上最严”:被吊销证照后,终身不予补办。

执法:一年超限3次是底线

这一轮“铁拳治超”从去年8月份吹响集结号以来,执法力度从未松劲,而是持续加码推进,最大限度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空间。

“之前的矿区源头治超和割除围板的'降围'行动,当时效果很好,但容易反弹。”市治超办负责人坦言,这种运动式的治超措施下,虽然执法人员疲于奔命,但效果并不能长久。

“新的措施将把治超再一次推到新的高度,能切实刹住超限运输。”该负责人的底气源自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均有明确约束,且被吊销证照后,终身不得补办,对违法超限运输杀伤力十足,这也是浏阳市首次执行这一规定。

案例:2辆车面临吊销证照停业

根据市治超办的统计数据,今年1月1日至8月5日,共有两辆车违法超限运输已达3次。

牌号为湘A8**96的4轴货车分别在4月14日、29日、5月15日,3次在集里治超站被检出超载,最高超载36%。

牌号为湘A8**91的4轴货车分别在4月23日、7月1日、8月3日,3次在杨家治超站被检出超载,最高超载66%。

此外,牌号为湘A8**67、湘A8**46、湘A8**16、湘A8**60、湘A8**27被查处违法超载已达2次。

市治超办负责人表示,违法记录将于近期移交市交通局运管所,有3次记录的,将由运政部门直接吊销车辆营运证,对2次违法的,将通知车主、驾驶人或相关货运企业,对其提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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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标准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