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团结报
 
08-10 09:54

团结报8月9日讯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生工伤,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8月6日,吉首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在该市社保大楼一楼大厅工伤保险窗口办理参保手续。该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已将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畴,工伤保险已在该市实现全覆盖。

根据国家、省、州、市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该市人社局于7月21日下发了《关于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通知》。《通知》规定,该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群团机构均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州、市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包括临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8月10日前办理完相关参保手续。

此一政策出台后,该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将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一样,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义务,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将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自工伤保险于2004年开始在该市推行以来,该市陆续将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参保范畴。此次,该市将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畴,涵盖190个单位6400余人。目前,该市工伤保险在政策层面上已实现全覆盖,总参保人员达到了30000余人。

州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畴,在保障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同时,可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值得一提的是,该市将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临聘人员也纳入参保范畴,有效地保障了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全州范围内,已有吉首、永顺、龙山、泸溪、凤凰5个县市实现了工伤保险全覆盖。(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刘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