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红网长沙县站
 
08-07 15:46

红网长沙县站8月7日讯(分站记者 廖真怡) 昨日,长沙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及代表辞补选有关事项。

今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决定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长沙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及外地经验做法,制定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据了解,该办法从5月开始起草制定,历时近2个月时间,制度主要内容共十条。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深化国家公职人员的职业认同和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道德约束。通过宣誓,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和承诺公开化,将使宣誓者产生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李开兴同志任职的议案》,李开兴被任命为长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当场进行宪法宣誓 。

长沙县领导李建章、杨忠文、周安伟、柳铁强、曹艳萍、彭军其、唐俊兴及法检两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