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长480元
红网娄底站
 
08-07 11:47

红网娄底站讯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冷水江市企业社保局为该市10名企业离休人员进行了待遇调整,人均增加养老金480元,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于2015年7月底足额发放到位。

据悉,离休人员每月增加离休费标准为: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按国发【1986】26号、中办厅字【1985】67号、厅字【1985】340号和劳人薪【1985】22号等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增加360元。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通讯员 刘莉方 吴斯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