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常德280株楠树遭“斩腰”
常德
 
08-07 11:18

白师傅望着“腰斩”的2楠树苗气愤不已。

280株楠树苗无端遭“腰斩”。

常德晚报8月7日讯 “在没给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们就砍倒了我家的楠树。”8月5日下午,鼎城区黄土店镇黄花堰村3组村民白师傅望着遭遇“腰斩”的树苗,气愤地告诉记者。今年6月上旬,当地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在清障过程中,拦腰砍倒了他家的经济林里约280株楠树。

2011年,白师傅在老家的自留地里栽种了上万株楠树苗,作为园林绿化投资之用,自己则居住在武陵镇,很少回老家。今年6月7日,他接到老乡打来的电话,称家里的楠树被当地的电工砍倒了一大片。他赶回家一看,经济林中部一片狼藉,围径约8厘米的树苗被砍得东倒西歪,沿着架设在此的电线走向,形成一条长约百米的凹槽。

“这些树现在都没用了。”白师傅说,要是电力部门提前通知清障,自己还能将这些树从2米高处截杆,树木依然有用,也不会造成经济损失。他按照每株40至50元的市场价来算,砍倒的树一共让他损失上万元,为此,这两个月里,他多次向电力部门讨要说法。“供电所所长向我赔不是,说是他们员工的错,但就赔偿问题,他表示无能为力。”白师傅说。

8月5日下午,国家电网鼎城区供电公司黄土店供电所一名负责人表示,电力部门每年两次的线路清障之前,都会通知村干部,以便让村民配合砍青。对于此,记者从黄花堰村村支书莫孟林口中得到印证。大约1年前,按照这样的模式,白师傅还特意请人在自家经济林里截枝清障。“但这次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莫孟林说,是电工砍树时在衔接环节出了问题。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前往国家电网鼎城区供电公司采访。一位夏姓负责人表示:“这里架设的电线早于村民栽植的树苗,依据《电力常用法律法规选编》中‘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白师傅是违法在先。另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电力企业应该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因此,电力部门并不需要赔偿白师傅的损失。”

湖南经卫律师事务所马伟律师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森林法》等分析后认为,电力企业上述采伐行为一定程度上欠妥当,白师傅可依法适当要求补偿。(记者 鲁融冰 实习生 曾文娴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