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县站讯 7月29日,衡阳县人社局办事大厅热闹非凡,全县4个国有林场的38个职工在这里集中办理退休和提前退休手续,领到了退休证,他们将从8月份起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由县机关社保发放退休工资,享受公务员退休同等待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在研究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时,特别注重完善社会保障,明确将210名现有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对符合可提前退休条件的33人,经本人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退休手续,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本次共办理退休和提前退休手续38人。其中,正常到龄退休5人,提前退休33人。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办理退休和提前退休手续给予了大力支持,设立绿色通道,审核档案、费用测算、网上公示、发文办证,环环紧扣,部门之间充分配合,保证了全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