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住房公积金又出利民新政策
红网岳阳楼站
 
08-06 15:21

红网岳阳楼站讯日前,笔者在住房公积金楼区管理部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于民,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提取政策作出调整:

关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期限,由‘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调整为: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年限。贷款最长期限仍为30年。

关于实行可提可贷政策,额度由“提取金额加上贷款金额的合计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调整为:提取金额加上贷款金额的合计可以超过购(建)房总价,但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80%和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关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或父母)购、建房的问题:凡属支持子女(或父母)购、建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父母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仍不能足额支付购房款的,可以再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父母及子女都在岳阳缴存公积金的,可由职工自行选择以父母或子女作为借款申请人。父母支持子女购、建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包括贷款和提取),取消对子女的年龄及婚姻状况的限制。

关于提取帐户内金额,职工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凭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相关证明可以申请提取,首次申请时提取额度为账户内余额,以后每年提取额度参照租房提取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楼区管理部 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