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部署水府示范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红网湘乡站
 
08-06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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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湘乡站讯(记者 彭娟 实习生 张弈宇)8月5日,记者从水府示范区水上交通安全及旅游秩序整治工作会上了解到,湘乡将对水府示范区水上客运单位(企业、船主)所属船舶和景区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整顿示范区水上交通安全及旅游秩序。湘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兴旺,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许生,副市长彭世辉,市政协副主席刘定宇出席会议。

为了加强水府示范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及旅游秩序长效管理机制,湘乡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示范区水上交通安全及旅游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切实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及旅游秩序管理,杜绝“三无船舶”和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非法采砂、船舶超限超载和喊客拉客宰客现象,实现水上交通秩序和旅游秩序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有效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湘潭水府示范区副主任陈立平作工作汇报。市安监、法制办、工商、交通、旅游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先后发言,纷纷就方案的落实和责任的明确发表意见和建议。

认真听取发言后,钟兴旺充分肯定了水府示范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随着水上旅游人员逐渐增多,安全压力增大,水府示范区水上交通安全及旅游秩序整治势在必行。

钟兴旺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抓统管示范区水上、陆地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确保辖区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合法。二要明确职责。渔政、公安、海事部门要把职责弄清楚,严格执法,形成合力,重点整治“三无船舶”和非法营运等;要坚持源头治理,周边乡镇要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职;要紧紧依靠示范区综合执法平台,各职能部门要在示范区常设机构,派工作人员常驻,联合执法,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及旅游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刘许生在讲话中指出,水府示范区水上交通安全及旅游秩序整治很有必要,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严格执法,加大宣传教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市政府办、畜牧水产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