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耒阳站讯 8月3日,市治超办灶市治超站交警梁雄、徐志锋在巡逻执勤中对一辆重型货车进行依法检查后发现,驾驶员王明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王明中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