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喝酒猝死者非案件当事人
红网益阳站
 
08-05 15:37

红网益阳站8月5日讯  (记者杨晓益)针对有关媒体《曝湖南益阳一案件当事人与多名法官吃饭喝酒后猝死》的报道,记者从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死者郭志宏并非案件当事人。

7月29日晚,沅江法院执行局局长周伟军邀请益阳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夏小鹰共进晚餐,一起参与的还有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向伟、中院干部毛建阳和益阳永新物业公司负责人、市人大代表郭志宏及其朋友齐某,总共6人。

晚餐开销550元,由周伟军私人付款。共喝白酒1瓶、啤酒1瓶,其中郭志宏喝了约1两白酒、半瓶啤酒。

餐后一小时左右,郭志宏突感身体不适,于当晚9时左右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11时许去世。公安机关接到家属报案后,已对死者进行全面尸检,目前尚未作出死亡原因结论意见。

聚餐人员中无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郭志宏目前并无案件在益阳中院、沅江法院审理或执行。

益阳中院纪检组还将对此事进一步深入调查,如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