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法院:因逾期举证 他被罚款2000元
株洲晚报
 
08-05 11:23

株洲晚报8月5日讯作为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齐某因逾期举证被罚款2000元。记者昨从荷塘区法院了解到,8月3日,该院在新民诉法解释实施后,首次对逾期举证的当事人开出了罚单。

由于一起交通事故,齐某将李某和某财产保险公司诉至荷塘区法院,该院立案受理后,7月20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

庭审中,该院根据庭审查明情况,要求齐某进一步补充证据,并确定了3日的举证期限。但3天之后,齐某未能提供证据,直至7月27日案件第二次开庭时,他才在庭审中将证据提交。面对主审法官当庭询问,齐某也未能就逾期举证说出充分、合理的理由。另外,主审法官还发现,齐某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有证不举的事实。

因为齐某逾期提供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他的举证被予以采纳,但针对其逾期举证的行为,该院做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