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津市站8月4日讯(通讯员 傅智慧)日前,津市市539名在职村(社区)干部、465名退职村(社区)干部7月份待遇已全部由津市市财政统一打卡发放到人,确保了村(社区)干部待遇落实到位。
为更好地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稳定村(社区)级组织,保障村(社区)干部待遇,年初,津市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社区低线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津组通﹝2015)6号),进一步提高了村(社区)低限运转保障标准、规范了发放程序,确保在、退职村(社区)干部工资按月及时打卡发放到人。
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津市市在职村(社区)干部待遇由基本待遇和绩效待遇两部分组成。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和其它干部之间的基本待遇按照1:0.9:0.7的比例确定,由津市财政逐月逐人打卡发放。绩效待遇由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党(工)委根据村(社区)干部业绩考核情况和村(社区)居民会议、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结果确定,统一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