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站8月4日讯 (记者朱飞凡通讯员肖宙)患有精神病的罗某因无故持菜刀将邻居砍伤,惹来官司。8月3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对罗某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罗某一直犯有精神疾病,发病时行为紊乱,存在暴力倾向,无故打骂他人。今年4月15日,罗某在家发病,心情极度烦躁,无法控制自己,持菜刀出门恰巧碰到邻居何某,对何某一顿猛砍,造成何某头部、左手、眼睛、耳朵多处砍伤,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经司法鉴定,罗某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长期监护治疗。
新邵县人民法院认为,罗某长期患精神分裂症,实施此次故意伤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需住院治疗,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决定对罗某予以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