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违规为“小产权”房办国土证
株洲日报
 
08-03 10:18

株洲日报8月3日讯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办国土证,造成国家、集体损失百万元,侵吞近30万元办证费。近日,原攸县国土资源局新市中心所工作人员谭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据悉,该领域内渎职犯罪以往多判缓刑等,警示意义不大,该案是我市首例“小产权房”领域内因职务犯罪被判处实刑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谭某曾是攸县国土资源局新市中心所驻网岭镇人民政府的联络员,在具体负责经办网岭镇村(居)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采取隐瞒、夹带等欺骗手段,违法帮助不符合办证条件的23户24宗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违规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给国家、集体造成了经济损失达100余万元。同时,谭某在收取办证费用的过程中,采取隐瞒实际交费标准、多收办证费用等多种手段,侵吞办证费29万余元。

庭审时,谭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滥用职权罪名有异议。他认为,网岭政府在具体实施办理建房历史遗留问题时,并没有召开相关会议,也没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及标准,实际操作中,随意性大,审查流于形式。他还指出,办证过程中,需要多道程序、多人参与、五个部门盖章,而谭某只是联络员,并非决定者。

对此,法官认为,本案发生,虽然与有关部门工作分工不明确及有些工作人员未严格审核把关有一定关系,责任相对分散也是事实,但谭某不正确履行职责,故意违法办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对谭某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