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衡阳城区大半公共健身器材将超龄
衡阳晚报
 
08-03 09:10

“双人水车”已坍塌了一面。

三年后城区大半公共健身器材将“超龄”

我市三成公共健身器“带病运行”,后期“保养”陷入困境

专家建议:建立一支专业维修队;小区内的健身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衡阳晚报讯(记者 许 珂 实习生 周琼)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健身成为了越来越多市民的“最爱”。目前,我市已在公园、广场、沿江风光带、社区安装200余套3000多件室外健身器材。这就意味着,城区居民一般步行10分钟左右,即可到达附近的一个健身场所。

原本可同时供两个人玩耍的秋千如今只剩下了一个,另一个已损坏拆除。

然而,前不久,有市民打来电话称,一些公共健身器材如今已“伤痕累累”,仍“抱病服役”,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公共健身器材成了“临时座椅”,不文明的行为也加速了它们的老化、“残障”。

三成公共健身器材“带病运行”,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7月25日早上7:30,来环城北路政协花园里锻炼的人多了起来。在公共健身器材区域,每个器材上都有人正在做运动。

家住附近的成向阳正在一台漫步机上锻炼,只听见机子时不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可能是零部件有些生锈了。”成大爷告诉记者,只要天气好,他每天都会来锻炼,但他发现器材遭破坏的情况比较严重。有些小孩把器材当成玩具,经常在上面又踢又踹,家长们也没有及时去劝阻,有些甚至陪同他们一起折腾。

7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雁峰公园旁的一处活动场地,安放在此的5件健身器材大都存在油漆掉落、锈迹斑斑等“老态”。其中,握推器的塑料面板已开始破裂,长约8厘米的裂缝十分扎眼。

随后,记者又在附近的余德堂小区内发现,公共健身器材区域内的划船器与地面相接的底座已被锈蚀发生断裂,跑步机上横放的铁杆松动情况不同,有的转动太快不受控制,有的又完全被卡住无法转动。居民张大爷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很少来这里健身了,油漆掉落的地方易生锈,让人觉得脏且不安全。

这种情况在胜利山社区尤为严重。记者在小区八栋居民楼的右侧看到,单双杠、攀登架、双人腹肌板、平步机、腰臂按摩器、双人健骑机、压腿器、漫步机一应俱全,但半数器材已经无法使用。记者一一试用后发现,伸展器、蹬力器、揉推器等均已松动,使用起来发出“嘎吱”的响声;健骑器也因为锈蚀无法推动;最为严重的是漫步机,整个器材90%的油漆脱落,表面锈蚀得面目全非,两个踏板也不见踪影,底座镂空、断裂。

“过去经常在这锻炼,坏了以后没人维修,我们也就不来了。有的健身器材踩上去晃晃悠悠的,让人感到害怕。”附近居民表示。

“打造10分钟健身圈,方便居民锻炼,是我市开展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此,市文体广新局相关负责人称,“我市室外健身器材的损坏率已达30%以上,特别是轴承器材损坏率更高。其主要原因是活动量大、使用率高、长年日晒雨淋、操作不规范,导致器材负重、踏板脱落等,而且缺乏相关管理,未能及时修护。”

在各个广场、休闲区,“受伤”器材不在少数。据统计,我市三成公共健身器材“带病运行”。

有人安装无人维护,后期“保养”陷入困境

有人建、没人管、隐患多,成了城市公共健身器材存在的常见现状。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向记者“诉苦”:安装公共健身器材固然重要,日常管理和维护也不容忽视,要是有人定期维护也不至于“小病拖成大病”。

“为了让老百姓享受到家门口的运动,每年全市会安装约30套300件健身器材。”市文体广新局相关负责人称,而健身器材的损坏率以10%的比例逐年递增。仅去年,该局就从单位的基本运转经费中“挤”出一笔资金,用于石鼓广场、西湖公园、莲湖广场等地的公共健身器材的维修和更换。“相对大范围内的维修工作,仅靠我们挤出来的这部分资金是远远不够,只能解决部分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场所。我们估算了一下,每一年仅在健身器材维修上就要花费20万元。”

公共健身器材的后期管理和维护仅仅依靠“一己之力”是远远不够的。

记者了解到,在2013年年底,市政府针对“全市公共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维护有关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明确了管理主体,要求所有公共室外健身器材的管理权限全部放到各城区政府、各坐落单位,市体育局(现“市文体广新局”)仅负责对所有健身器材维护的检查和督查;明确了经费筹措,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管理主体要积极筹措资金维护好所管辖的健身器材;明确了专人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每一件健身器材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

而我市大部分健身器材均是在2008年2010年期间安装的。若按照原有的健身器材国家标准使用期限8年的时间计算,3年后,我市健身器材将全部面临“超龄”。如此大批量的更换,资金又从何而来?

公共设施不能“一建了之”,后期管理更为重要

对于老百姓而言,这么好的公共设施为何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答案是:管理服务跟不上。

市文体广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健身器材作为公共设施为民所用,“一方面,管理方要加强管理和维护;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养成文明使用的自觉性。”该负责人建议,公园、广场上的器材,最好有一支专业的维修队伍进行日常管理;小区内的健身器材可考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同时,相关部门必须理清职责,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和责权统一的制度,对于管理不善的单位进行监督与问责,履行好自身的公共服务职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人建、没人管”的问题。

而对于资金问题,则有业内人士建言,建设前,可针对不同健身需求的群体有区别地安装,从而提高器材的有效使用率,以此降低维修费用;建成后,政府应加强对公共体育领域的财政投入,同时鼓励私营企业或民间资金的注入,如赞助企业可在健身区域内设置宣传广告,这样一来能够拓宽融资渠道,以弥补管护经费的不足。

在此,记者也呼吁市民,在使用公共健身器材时,一定要按照说明正确使用,注意爱惜,看到不文明使用的现象要加以制止,共同保护公共健身器材不受伤害,共同维护良好的健身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