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匡维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益政人〔201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匡维波为益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免去陈鹤林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杨禄仁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免去胡国文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晓跃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伍国和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胡光华为益阳市版权局局长;
任命夏太平为益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罗秋生为益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周霞中的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周冠军为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苏兆虎的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周奎为益阳市广播电视台台长、总编;
免去陈正清的益阳市广播电视台台长、总编职务;
免去黄新初的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林德华为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任命文新民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任命谢国辉为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因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原益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原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原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益政人〔2015〕2号
免去彭华的益阳市规划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龙敬庭的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钟雪飞的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肖卫平的益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益政人〔2015〕3号
任命高玉梅、龚稳章为益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
因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高玉梅的原益阳市卫生局行政职务、龚稳章的原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益政人〔2015〕4号
任命陈琳为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调研员。
益政人〔2015〕5号
任命张松斌为益阳市审计局调研员。
益政人〔2015〕6号
任命许文为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免去其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职务;
任命莫胜波为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免去其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益政人〔2015〕7号
任命胡国军为益阳市司法局调研员;
任命陈晓剑为益阳市司法局调研员,免去其益阳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益政人〔2015〕8号
任命彭中文为益阳市粮食局调研员,免去其益阳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刘敬飞为益阳市粮食局调研员,免去其益阳市粮食局副局长、总会计师职务。
益政人〔2015〕9号
任命肖明芳为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调研员,免去其益阳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益政人〔2015〕10号
任命陈国华为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职务。
益政人〔2015〕11号
任命谭良权为益阳市规划局调研员,免去其益阳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益政人〔2015〕12号
免去李国荣的益阳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成良池的益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莫学海的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姚腊初为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任命张慧为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
任命刘松涛为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免去其益阳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匡维波的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任命周放鑫为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免去其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阳汉文为益阳市大通湖水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益政人〔2015〕13号
任命杨显凌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因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杨显凌的原益阳市物价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益政人〔2015〕14号
任命张群跃为益阳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
因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张群跃的原益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益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