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讯7月27日,在岳阳县看守所二号审讯室内,公安民警正在宣布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岳检侦批捕(2015)49号批准逮捕决定书”,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犯罪嫌犯人彭某某予以逮捕,立即执行。
此前,岳阳警方联合烟草稽查部门在福建漳州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缜密侦查,彻底摧毁跨三省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网络团伙,抓获福建云霄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许某某和岳阳籍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夏某某等7人,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在逃。现场缴获假冒芙蓉王、伪劣卷烟数十万余支;捣毁加工、储存、中转假烟仓库3个;扣押涉案车辆4台。7月1日,民警在华容县一大桥附近将彭某某抓获,至此,彻底斩断连接闽、湘、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网络,涉案金额达300万余元。
发现:岳阳城乡结合部、多县区销售假冒伪劣卷烟
2014年11月,岳阳市烟草专卖局烟草稽查二大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有人在微信上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按照微信提供的地址,稽查人员秘密排查,通过前期调查确定岳阳楼区有几家小店销售的卷烟是假冒伪劣的。据此情况,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民警立即会同烟草专卖局的稽查队员,在岳阳楼区烟草市场进行暗访。通过摸排发现岳阳部分烟草市场,特别是君山城乡结合部,确实存在多种品牌的疑似假冒伪劣卷烟。
民警和烟草稽查人员秘密提取疑似假冒伪劣卷烟,发现假冒卷烟码段喷印部位和岳阳烟草公司提供卷烟包装相差不大,用肉眼无法识别。为此,民警和烟草稽查人员立即将假冒伪劣卷烟送至省烟草质量检验站进行鉴定。省烟草质量检验站通过检验,鉴定意见为“假冒伪劣卷烟”,该假冒伪劣卷烟的外包装采用真卷烟包装,肉眼无法辨识。
案情重大,公安、烟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多次召开案件会议,仔细分析了涉烟草案件的新动向,特别是针对岳阳城区繁华路段、重点市场的涉烟犯罪,逐渐向城郊结合部和君山、华容农村的零散经营户过度的新情况。专案组遵循“端窝点、查源头、破大案、断网络”的工作思路,以实现摧毁假烟生产工厂、斩断销售网络为工作目标,制定了侦查方案。
侦查:从网络平台入手 顺藤摸瓜锁定犯罪嫌疑人
专案民警采用“微信找点、以烟找人、由人到线、合线成网”的工作方法开展调查。侦查期间,嫌疑人关停微信,民警没有放弃,按照已掌握信息深入开展调查走访,很快锁定嫌疑人夏某某、伍某某、任某某、陈某某等人,通过查“人流、物流、资金流”,查清了假冒伪劣卷烟是从岳阳楼区市八中附近夏某某出租屋中流出,一部分通过任某某、伍某某流向君山、华容城乡;一部分通过彭某某、陈某某等人流向岳阳城郊烟草市场、湖北石首等地区。通过进一步摸排,假冒伪劣卷烟的源头指向福建漳州。
为了尽快查清伪劣卷烟的源头,元月中旬,专案民警赴福建漳州调查取证,在福建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民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传统跟踪、守点等方法相结合,发现假冒伪劣卷烟是从福建漳州芗城区芝山镇上板村319国道边一个挂有汽车联系处的门店流向湖南,通过夏某某等人改换装后流向华容和湖北荆州等地。顺藤摸瓜,民警快速查清了该门店“郑老板”的身份、基本情况及实施犯罪的规律特点。
“郑老板”男,47岁,福建省漳州市人,2014年2月至今,曾多次以长途客车托运等方式,向岳阳等地销售大量假冒伪劣卷烟。为了查清假冒伪劣卷烟的源头,民警和烟草稽查队员日夜蹲守,发现“郑老板”的假冒伪劣卷烟出自福建漳州云霄县云陵镇外号叫“方老板”的手中。“方老板”叫吴某某,38岁,曾在福建漳州某红木家具公司当技术员,2014年在云霄莆云陵镇家中开始加工、生产假冒伪劣卷烟。
2014年2月底,岳阳的夏某某、任某某先后几次找到云霄“方老板”购买假冒伪劣卷烟,“方老板”等人联系加工、包装了大量假冒伪劣卷烟。专案民警通过半年的摸排、布控、取证,一个跨三省的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清晰呈现,获取了犯罪嫌疑人大量犯罪证据。
抓捕:兵分四路 成功抓获“全线”犯罪嫌疑人
5月19日,专案组听取了民警的侦查汇报后,精心制定抓捕方案。5月20日,30名民警及烟草稽查队员兵分四路,一组专案民警赴福建云霄抓捕“上线”吴某某、郑某某;二组专案民警在岳阳楼区洞庭北路抓捕现场交易的任某某等人;三组专案民警在岳阳市八中附近抓捕夏某某等人;四组专案民警在湖北石首调关抓捕“下线”刘某某等人。
当天8时30分,四组民警同时开展抓捕行动。福建“上线”吴某某还在家中休息,被“从天而降”的民警逮个正着。“上线”郑某某正在家里睡觉,听到风声后,想从后门逃跑,被守候多时的烟草稽查人员扑倒在地,束手就擒。与此同时,第三、第四组专案民警,成功抓获“中间环节”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某、下线刘某某等人。现场缴获假冒大量芙蓉王等品种的伪劣卷烟,捣毁生产、储存、中转假烟的仓库3个。
审查: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 彻底查清作案方法及地下销售脉络
吴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由于多次受到法律制裁,审查期间,百般抵赖,公安民警与其斗志斗勇,在大量证据面前,终承认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犯罪实事。
2014年以来,福建漳州云霄县云陵镇的吴某某,在云霄农村废品收购站将卷烟生产边角、余料,加工、包装成黄壳芙蓉王,假冒品牌卷烟,通过漳州市芝山镇上板村的郑某某联系车辆运输,吴某某以每件2850元到3000元销售给岳阳楼区的夏某某、任某某等人。夏某某、任某某等人以每个2元的价格在岳阳城区部分超市和小卖部收购真卷烟空盒子,通过改换包装等手段加工假冒伪劣卷烟,并以3500元到4000元一件(一件50条)的价格,销售给居住在岳阳楼区的彭某某、夏某、陈某某,岳阳县的姜某,华容县的彭某、伍某,湖北省石首市的刘某某等人。彭某某、夏某等人购进假烟后分别在岳阳楼区,君山区、岳阳县、华容县、湖北省石首市等地进行销售,非法牟取利润,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其中嫌疑人彭某某以欺骗的手段,骗取了君山区许市镇某超市的信任,并分别以真烟价格(每条200元不等)销售给某超市,非法获利达数万余元。
夏某某还交代,2013年8月份,夏某某等人到福建云霄寻找假烟进货渠道,在朋友的引荐下认识了吴某某,双方交换了电话,商定好样品看货定价、货到付款,吴某某先后发样品五次,夏某某等人才最后确定假冒伪劣卷烟的品种。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他们利用岳阳到福建石狮的长途大客车,采用托运方式运输假烟,每次交易数量不超过4件,并改变传统的汇款方式,以下线办银行卡,上线持卡,用ATM机存款等方式进行交易,并且购买了无实名登记手机卡进行联系。
截至目前,夏某某等5人已被岳阳市人民检察院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