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已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潇湘晨报
 
07-31 08:21

潇湘晨报7月31日长沙讯  7月30日,记者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获知,湖南常德澧县编办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将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权登记职责划入县国土资源局,澧县国土资源局加挂“澧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同时,各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加挂“不动产登记所”牌子,负责乡镇不动产登记工作。

《通知》明确,澧县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澧县为湖南3个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之一,另外两个试点为长沙浏阳市和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