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站7月30日讯 (分站记者 陈星)7月28日至29日,由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宏业、市人大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委主任委员石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廖星、市人大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委副调研员曾敏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来涟源市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涟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国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余庚,市委常委、副市长肖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汉田,副市长梁毅、邓文旦陪同检查或出席座谈会。
涟源市主要有涟水、孙水、湄水三大水系,近几年,通过水污染防治工作,涟源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保持良好。经监测,涟水6个监测断面以及白马水库4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标准》Ⅲ类以上标准,城区饮用水源西温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8日和29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冒着高温酷暑,先后查看了杨市镇污水处理厂、茅塘镇污水处理厂,涟源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升平河、涟水河一级支流孙水河,湄水河源头之一归水河等地,详细了解各地水污染治理和水质保持情况。29日下午,在光明山大礼堂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座谈会上,梅国华、吕余庚分别就涟源市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对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重视程度、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请求上级解决的事项进行了汇报,梁毅就涟源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了汇报,李汉田就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刘宏业强调,涟源近几年来高度重视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认识高、责任明,抓宣传、抓规划、抓落实,大局意识强,联动机制好,工作措施实,效果十分明显,为涟源经济社会发展和娄底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刘宏业要求涟源市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行动意识。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茅塘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和杨市镇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水管网建设。要切实加强管理,发挥好现有设施作用。要突出工作重点,处理好当前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石峰认为涟源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认识觉悟高,联动机制活,工作措施实,成效明显。希望涟源市进一步提高对水污染治理及《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的思想认识,多方筹集资金保证杨市、茅塘两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做到建设和管理并重,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配套设施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