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年内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
长沙晚报
 
07-30 09:27

长沙晚报7月30日讯 长沙发力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截至7月22日,全市累计为31711户居民解决了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居民拍手称快。哪些情况属于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居民应该如何办理?昨日,长沙市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处遗办)就居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解答。

【摸底】

超期未办产权证项目涉及居民90582户

据市处遗办负责人介绍,经全面核实摸底,全市超期未办理产权证的项目有425个,涉及居民90582户。房产证超期未办主要有三种原因:一是开发建设单位没有缴齐税费;二是手续审批不齐全;三是开发商卷款跑路下落不明。

长沙从去年8月起开始进行房产办证遗留问题试点工作,目前,市、区两级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出台了配套政策,基本形成“以区为主、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的处遗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有开福区的“金地园”、“福城苑”,芙蓉区的“城市生活家”、“凯通国际城”,岳麓区的“曙光泊岸”、“指南针商业广场”,天心区的“金秋小区”,雨花区的“云鼎公寓”等项目得到了基本解决。

该负责人表示,房产办证遗留问题涉及情况复杂,每个问题都有疑难杂症,必须多方协调、逐个突破,请市民对该项工作予以充分理解和支持;同时也请市民放心,全市处遗工作将加速推进,最大限度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3年内基本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

【对象】

4类情况可纳入处理范围

根据部署,本次房产办证遗留问题的处理对象是指本市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有全部或部分国土与规划报建手续,至今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项目。主要包含四种情况:已批准预售且实际销售投入使用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依照当时房改政策批准房改或者经市住房主管部门出售,未完善相关手续的政策性住房;国有土地征收的安置用房;企事业单位自行建造的房产。

办理房产办证遗留问题要先明确申请主体。《长沙市处理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存在的,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申请主体;项目建设单位已注销或吊销且无承继单位的,由区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该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社区、街道代为申请;项目合作建设的,合作一方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且无承继单位的,由其他续存的合作方作为申请主体;行政、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的,由其单位作为申请主体;建设单位(撤销、合并、破产等)已不存在的,由其承继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办理】

坚持“三先三后”原则

“处理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坚持‘三先三后’原则,即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诉、先证后责的原则。”该负责人表示,遗留问题项目房产办证采取购房人办证与追缴项目建设单位税费、追究相关责任相分离的方式,购房人办证与项目整改并行,优先解决购房人办证问题。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将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个人的法律责任,对纳入房产办证遗留问题的项目,欠缴的税费按照应缴尽缴、应收尽收、应追尽追的原则进行全额征(追)缴。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购买新房时要加强防范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和楼盘的基本情况,以免因权属问题引起纠纷。首先要看到房屋预售许可证;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看清条款;签约后,消费者要督促开发商将购房合同到房产主管部门备案,购房者本人可登录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查询自己购房网签的情况。

各区处遗办地址和电话

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南栋2601

(电话85899961)

岳麓区:岳麓大道389号湘麓金座东栋5楼

(电话88851051)

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1117-1

(电话89965860)

开福区:开福区湘江世纪城香江豪庭2栋704

(电话84399335)

雨花区:万家丽路雨花区政府3号楼党校B101

(电话85881987)

高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电话88995316)(记者 章盛莉 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