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会同站7月29日讯(通讯员 禹玉珍) 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县财政局严格坚持“属地救助,公正及时,综合施策,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将国家下达的31万元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据实核拔到各个办案机关单位,由办案机关单位及时发放到司法救助对象手中。
通过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确保了全县司法办案不再引发连锁反应,不助长不合理诉求,不引发新的矛盾,有效的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和会同的社会稳定。
红网会同站7月29日讯(通讯员 禹玉珍) 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县财政局严格坚持“属地救助,公正及时,综合施策,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将国家下达的31万元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据实核拔到各个办案机关单位,由办案机关单位及时发放到司法救助对象手中。
通过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确保了全县司法办案不再引发连锁反应,不助长不合理诉求,不引发新的矛盾,有效的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和会同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