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花垣人大常委会决定多项人事任免
红网花垣站
 
07-29 11:36

红网花垣站7月29日讯(记者 龙群峰)7月28日,花垣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花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麻宜志主持会议,副主任申鸿雁、姚胜玉、邓德猛、吴橝、谢成都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学习《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刘世文同志为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付左兵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彭志富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龙三高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石友林同志任县民政局局长

麻建平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黄鹤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成金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龙雨同志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旅游局局长

龙正海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免去其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于亮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姚远军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龙光平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石海刚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

张伟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忠耀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谢朝旭同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玉献同志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石磊同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长贵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拟任职同志作了从政发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麻宜志为新任职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花垣县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花垣县2014年财政决算及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有关贷款事项的议案。

县人民政府的几项报告显示,花垣县上半年经济在困境中稳步转型发展,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完成财务收入4.09亿元,比增13.47%,超年计划3.4个百分点;完成财政支出9.36亿元,比增21.44%。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努力进取,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昭俊,县人民法院院长田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从军列席会议。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相关负责人及18个乡镇人大主席(含人大主席提名人选)、县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